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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 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议
2019-10-09 14:48  


为了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、吉林工程技术学院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的通知精神,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于2019年10月9日下午,召开了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议,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。副院长张春宇、支部委员张玉玲、教研室主任张颖、孟翯巍、董艳梅,从不同角度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,并进行了研讨发言。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、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雪军主持。

会上,王雪军传达了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和学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的通知精神,并宣布会议的四项议程。

张春宇副院长带领全体党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全文共十章46条的主要内容,重点学习了《条例》的第二章和第六章的内容。

支部委员张玉玲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。她结合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实际,从《条例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、制定《条例》遵循的原则、《条例》制定的主线和灵魂、党员教育管理的任务要求、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、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、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、流动党员的管理、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、组织领导和保障等十个方面,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解读。

概论课教研室主任张颖在研讨发言中认为,《条例》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基本遵循,对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可从让思想入脑入心、对思想学以致用做到知行合一,让《条例》精神得以迅速落实。

原理和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主任孟巍在研讨发言中指出,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,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作为一名党员,必须时刻按照要求履行职责。通过学习,我首先在思想认识上有所提高,从思想上真正入党;其次从行动上入党,时刻走在最前列,困难面前不退缩;同时还要做好身边事,用实际行动感染身边人,让更多的人也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。

基础教研室主任董艳梅在研讨发言中,结合自身学习、教学、科研实际,认为作为党员、特别是思政课教师,系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是十分必要的,并建议大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新时代e支部两个学习平台,全面学习和践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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